2017年,在中共商洛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商洛市教育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扩大教育信息公开范围,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教育为民服务水平大力提升,保障并维护了良好的教育形象。现结合实际,通过“商洛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布《商洛市教育局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共分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遭到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6个部分,其中《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商洛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商洛市行政中心6楼21号;邮编:726000;联系电话:0914-2313678)。
一、概述
根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17年商洛市教育局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方案,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明确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还不断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修订并完善了《商洛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布了《商洛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了《商洛市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在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积极做好新媒体建设工作,及时开通商洛市教育局微信公众账号,第一时间推送各类教育类动态消息。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会,对网上公开程序、审核等情况进行培训学习,保证了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市教育局公开的信息包括政务信息、招生考试信息、业务类信息、文件类信息等。截止2017年12月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23条,其中组织机构1条,政策法规39条,工作报告4条,规划计划7条,工作动态1563条,目标考核1条,财政信息5条,人事信息9条,应急管理1条,重大项目1条,统计信息1条,社会公益1条,其他为民服务信息85条,专题栏目5个。
(二)公开的形式
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www.shangluo.gov.cn);
商洛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ledu.gov.cn)、商洛市教育局新浪微博和商洛市教育局腾讯微博、商洛教育微信公众号;
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栏。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教育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市教育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市教育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市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注重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官方微博、微信工作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利益最紧密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和形式。加大对市教育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与维护,最大限度地公开政府信息,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全面、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开,不断拓宽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继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加强教育培训,尤其是加强对机关干部、学校领导干部对政务校务公开的认识和理解,便于在工作中自觉贯彻落实。